全体教职工:
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32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,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规定》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,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和监督,加强公司民主政治建设,完善现代公司制度,促进公司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。
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《规定》,全体教职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专题学习或理论研讨,或根据个人工作安排开展自学。
附:1、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
2、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》的通知
PA集团官网工会
2012年4月12日
下载浏览 车辆公司201241210138.doc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
下载浏览 车辆公司20124121030.doc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学习宣传、贯彻实施《公司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的通知